今后昆明涉旅購物企業需安裝“增值稅管理系統”
發布日期:2017-07-26 00:00:00 閱讀次數:0
從云南省旅發委獲悉,月營業額超過3萬元的昆明涉旅購物企業將安裝“增值稅管理系統”,保障涉旅購物企業增值稅的“應收盡收”。
按照副省長陳舜在大理州、麗江市、迪慶州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現場會上的有關要求,昆明、大理、麗江、迪慶、保山、德宏、西雙版納等旅游熱點州市月營業額在3萬元起征點以上的涉旅購物企業,將全部安裝“增值稅管理系統”,實現涉旅購物企業增值稅管理征收的全覆蓋,保障涉旅購物企業增值稅的“應收盡收”。
同時,昆明、大理、麗江、迪慶、保山、德宏、西雙版納等州市涉旅購物企業將一律使用省內金融機構配置的POS機,中國人民銀行向省國稅局提供涉旅購物企業POS機消費明細清單,便于稅務機關根據資金的流量核查購物企業應繳稅金,防止稅金流失。
云南省旅發委主任余繁說,昆明、大理、麗江、迪慶、保山、德宏、西雙版納等州市的涉旅購物企業還將統一實行“一店一票”,即一個購物店,一個工商營業執照、一個稅務登記證,游客購物實行“一處”集中結算,購物企業向購物游客出具該購物店店名的增值稅發票,杜絕“逃稅偷稅”現象發生。
“省旅發委將向省國稅局提供目前仍在接待團隊游客的購物企業名單,省國稅局將按名單安排購物企業安裝 增值稅管理系統 ,實現對相關企業的增值稅管理征收全覆蓋,并逐步擴大范圍。”余繁說,同時協調省通信管理局在來滇游客手機旅游溫馨提示短信中加入“購物索要發票以作為維權依據”的內容,并由省國稅局、省旅發委要求購物店在收銀臺等顯著位置張貼購物索票宣傳提示,提醒和引導游客購物時索要相應增值稅發票,減少逃稅偷稅現象發生。
此外,省旅發委還將依據旅行社管理平臺數據,按季度向省國稅局提供全省旅行社企業的營業收入情況,協助稅務部門核查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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