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創新財稅政策 合理設置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稅率
發布日期:2015-11-26 00:00:00 閱讀次數:0
為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經國務院同意,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5號),提出適時推進“營改增”改革,研究將尚未試點的生活性服務行業納入改革范圍。
為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經國務院同意,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5號),提出適時推進“營改增”改革,研究將尚未試點的生活性服務行業納入改革范圍。科學設計生活性服務業“營改增”改革方案,合理設置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稅率。
意見指出,當前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更多依靠消費引領、服務驅動的新特征。但總體看,我國生活性服務業發展仍然相對滯后,有效供給不足、質量水平不高、消費環境有待改善等問題突出,迫切需要加快發展。與此同時,國民收入水平提升擴大了生活性服務消費新需求,信息網絡技術不斷突破拓展了生活性服務消費新渠道,新型城鎮化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擴展了生活性服務消費新空間,人民群眾對生活性服務的需要日益增長、對服務品質的要求不斷提高,生活性服務消費蘊含巨大潛力。
圍繞激發生活性服務業企業活力和保障居民放心消費,意見提出十項任務和七項舉措,包括加大財稅、金融、價格、土地政策引導支持。
意見指出,創新財稅政策。適時推進“營改增”改革,研究將尚未試點的生活性服務行業納入改革范圍。科學設計生活性服務業“營改增”改革方案,合理設置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稅率。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運用股權投資、產業基金等市場化融資手段支持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對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的公共體育設施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財政補貼。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購買養老、健康、體育、文化、社區等服務,擴大市場需求。
生活性服務業領域寬、范圍廣,涉及人民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是推動經濟增長動力轉換的重要途徑,實現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重要舉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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