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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司一般納稅人注冊申報表-主表的指引
發布日期:2018-09-25 00:00:00 閱讀次數:0
廣州公司一般納稅人注冊申報表-主表的指引
1、主表及其附列資料的填表說明增加了對貨物、勞務、應稅服務、應稅服務扣除項目等名詞解釋。
2、“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本年累計”列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和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欄全部開放。
3、“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本年累計”列: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不按本年度內各月“本月數”之和填寫。
4、第1欄、第4欄、第5欄、第7欄、第8欄“銷售額”: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稅服務有扣除項目的,本欄應填寫扣除之前的不含稅銷售額。
5、第5欄“按簡易征收辦法征稅銷售額”的填報要符合以下邏輯,即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一)》第9列第8至13行之和-第9列第14、15行之和;本欄“按簡易征收辦法征稅銷售額-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一)》第9列第14、15行之和。
說明:主表第5欄“按簡易征收辦法征稅銷售額”包括納稅檢查調整按簡易計稅的銷售額,而附列資料(一)第9列“合計銷售額”第8-15欄不包括納稅檢查調整按簡易計稅的銷售額(納稅檢查調整欄次不開放)。
6、第8欄“免稅銷售額”的填報要符合以下邏輯: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7、第11欄“銷項稅額”的填報要符合以下邏輯: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14列第7行);本欄“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一)》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
附表一的(第10列第1、3行之和-10列第6行),是指非即征即退銷售貨物及勞務的銷項稅額,附表一的(第14列第2、4、5行之和-14列第7行)是指提供非即征即退的銷售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扣除之后)。
8、第12欄“進項稅額”的填報報要符合以下邏輯: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二)》第12欄“稅額”。
9、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
上期留抵稅額按規定須掛賬的納稅人,按以下要求填寫本欄的“本月數”和“本年累計”:
上期留抵稅額按規定須掛賬的納稅人是指試點實施之日前一個稅款所屬期的申報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列“本月數”大于零,且兼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應稅服務的納稅人。
(1)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試點實施之日的稅款所屬期填寫“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報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填寫。
(2)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反映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本期期初余額。試點實施之日的稅款所屬期按試點實施之日前一個稅款所屬期的申報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列“本月數”填寫;以后各期按上期申報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填寫。
(3)本欄“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按上期申報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填寫。
說明:1)主表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中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本年累計列,不是按年內各月的“本月數”之和來填列。
2)混業經營納稅人試點實施之日前稅款所屬期申報表有期末留抵稅款的,在試點實施之后的第一個申報期內需將期末留抵稅額從“本月數”轉入“本年累計”列。
3)除混業經營以外的其他納稅人,“上期留抵稅額”本年累計列填零。
10、第14欄“進項稅額轉出” 的填報報要符合以下邏輯: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二)》第13欄“稅額”。
11、第16欄“按適用稅率計算的納稅檢查應補繳稅額” 的填報要符合以下邏輯: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附列資料(二)》第19欄。
12、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
上期留抵稅額按規定須掛賬的納稅人,按以下要求填寫本欄的“本月數”和“本年累計”:
(1)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2)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反映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本期實際抵減一般貨物和勞務應納稅額的數額。將“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本期期初余額”與“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貨物及勞務應納稅額”兩個數據相比較,取二者中小的數據。
其中: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本期期初余額=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
其中: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貨物及勞務應納稅額=(第11欄“銷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一般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比例;
一般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比例=(《附列資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Pide;第11欄“銷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100%。
(3)本欄“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其他納稅人,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填寫“0”。
說明:1)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反映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本期實際抵減一般貨物和勞務應納稅額的數額,不再按年內各月“本月數”的累計數填列。
2)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按“掛賬的期初留抵稅額”與“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貨物及勞務應納稅額”兩個數據中的較小者填報。
其中“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貨物及勞務應納稅額”,按照本月銷項稅額(11欄)減去本月實際抵扣數(18欄)的差額乘以一般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占總銷項稅額的比例。
一般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等于附表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的差額。
其他納稅人,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填寫“0”。
13、第19欄“應納稅額”,按以下公式填列: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11欄“銷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
本欄“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11欄“銷項稅額”“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
14、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
1.上期留抵稅額按規定須掛賬的納稅人,按以下要求填寫本欄的“本月數”和“本年累計”:
(1)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反映試點實施以后,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共同形成的留抵稅額。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2)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反映貨物和勞務掛賬留抵稅額,在試點實施以后抵減一般貨物和勞務應納稅額后的余額。按以下公式計算填寫: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
(3)本欄“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其他納稅人,按以下要求填寫本欄“本月數”和“本年累計”:
(1)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2)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填寫“0”。
(3)本欄“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
說明: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反映試點實施以后,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共同形成的留抵稅額。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按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與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的差額填報。
15、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
本欄“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一)》(第10列第8至11行之和-10列第14行)+(第14列第12至13行之和-14列第15行)
本欄“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附列資料(一)》10列第14行+第14列第15行。
說明:附表一(第10列第8至11行之和-10列第14行),等于一般貨物及勞務的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附表一(第14列第12至13行之和-14列第15行),等于應稅服務的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
16、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
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17、第25欄“期初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本月數”按上一稅款所屬期申報表第32欄“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本月數”填寫。“本年累計”按上年度最后一個稅款所屬期申報表第32欄“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本年累計”填寫。
說明:本欄本年累計數不按本年度內各月“本月數”之和填寫。
18、第32欄“期末未繳稅額(多繳為負數)”:“本月數”反映納稅人本期期末應繳未繳的增值稅額,但不包括納稅檢查應繳未繳的稅額。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本年累計”欄與“本月數”欄數據相同。
19、第34欄“本期應補(退)稅額”欄:反映納稅人本期應納稅額中應補繳或退回的數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報。
分解稅款解讀:(1)第34欄“本期應補(退)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混業經營的一般納稅人要按應納稅額比例劃分入庫(后臺自動計算)。
即:一般貨物及勞務應納稅額比例=(一般貨物及勞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Pide;(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100%。
(“本期應補(退)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一般貨物及勞務應納稅額比例計算出的稅額屬于原增值稅,剩下的稅額屬于“營改增”增值稅。)
其中:一般貨物及勞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主表第11欄“銷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主表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一般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比例-主表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年累計”;
一般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比例=(《附表一》第1、3行第10列之和-《附表一》第6行第10列)&Pide;主表第11欄“銷項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100%;
其中:一般貨物及勞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附表一》第10列第8行+第9行+第10行+第11行-第14行;
其中: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主表第19欄“應納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
其中: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主表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一般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
(2)第34欄“本期應補(退)稅額”“即征即退征稅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混業經營的一般納稅人要按應納稅額比例劃分入庫(后臺自動計算)。
即: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比例=(《附表一》第10列第6行+第14行)&Pide;(主表第11欄“銷項稅額”“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100%。
(“本期應補(退)稅額”“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列“本月數”×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銷項稅額比例計算出的稅額屬于原增值稅,剩下的稅額屬于“營改增”增值稅。)
20、第36欄“期初未繳查補稅額”:“本月數”按上一稅款所屬期申報表第38欄“期末未繳查補稅額”“本月數”填寫。“本年累計”按上年度最后一個稅款所屬期申報表第38欄“期末未繳查補稅額”“本年累計”填寫。
21、第38欄“期末未繳查補稅額”:“本月數”反映納稅人因納稅檢查本期期末應繳未繳的增值稅額。按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寫。“本年累計”欄與“本月數”欄數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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