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納稅人使用申報盤有關注意事項的通告
發布日期:2015-09-08 00:00:00 閱讀次數:0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稅務專網終端禁止直接連接互聯網或其他網絡。納稅人使用申報盤到各級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報稅時,禁止使用以下設備作為申報盤,以免影響正常辦稅業務。
一、帶無線上網功能(包括WIFI功能)的優盤等移動存儲設備;
二、無線上網卡或無線接收器;
三、手機。
由此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通告。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
2015年8月31日
編輯:外網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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