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廣州公司注冊 > 有限公司注冊 > 廣州公司注冊經營破產可以怎么清算
廣州公司注冊經營破產可以怎么清算
發布日期:2016-07-14 00:00:00 閱讀次數:0
廣州公司清算(廣州公司注銷)是指廣州公司依法宣布解散或者宣告破產后,依照一定的程序了結廣州公司事務、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并分配財產,使廣州公司歸于消滅的一系列法律行為和制度的總稱。
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七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廣州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后,及時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它是廣州公司解散到終止前的一個必經程序,不經清算,廣州公司不得注銷。
廣州公司注冊后期的解散有個司法解散,它是指當公司出現法律規定不得不解散之情形時,法院基于股東解散公司之訴請,剝奪公司的法人資格,判決公司強制解散以保護股東的利益。由于原公司法沒有規定司法機關有權解散公司,實踐中公司內部決策和管理均實行"多數決原則",往往導致雙方既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董事會對僵局情形或侵害行為進行解決,更無法通過股份轉讓或減少資本等對公司或股東的利益加以保護。法院對當事人解散公司的訴訟請求也存在諸多疑慮,多數情況下對該類案件干脆不加受理,所以廣州公司注冊后期需要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來進行最后的清算。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不作為實際操作的法定依據。如有問題或相關需要,請咨詢正穗財稅。本文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http://m.vugi.cn/ 聯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