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廣州代理記賬 > 代理出口退稅 > 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出口退稅證明)
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出口退稅證明)
發布日期:2015-05-06 00:00:00 閱讀次數:0
一、條件:
出口企業已報關出口的貨物發生退關退運并已補稅需要轉內銷的,同一份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購進貨物部分出口部分內銷的,審核不予退稅的,以及出口貨物視同內銷補稅且原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超過期限無法進行進項抵扣的。可持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退稅部門申請辦理《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根據出口退稅管理系統生成),主管稅務機關征稅部門憑該批貨物的《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予以辦理進項稅額抵扣,沖減當期應納稅額。
二、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51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92號)
三、所需資料:
(一)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申請表》,1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證明
2.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或復印件和分批單
3.載有《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申請表》有關信息的電子數據
四、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無
五、審批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六、程序:
申請人依法提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審核、批準(決定)。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不作為實際操作的法定依據。如有問題或相關需要,請咨詢正穗財稅。本文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http://m.vugi.cn/ 聯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